关于举办“两新”组织高层次人才
——第16期民营企业家研修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组织人事部  |  发布日期: 2019-07-23

各区工商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关于2019年第57期高级专家研修班等10个专家国情研修班次的招生通知》(沪委校〔2019〕19号)精神,今年9月2日至6日,我会将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两新”组织高层次人才——第16期民营企业家研修班。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名额

招生对象:区工商联执常委,具有代表性和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家;优先推荐新当选的本届市工商联常委、执委。计划招生学员50名,各区工商联各推荐2名学员。(已参加过“两新”组织高层次人才——民营企业家研修班的学员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9月2日至6日、9月16日至19日。

培训地点:上海市委党校、外省市党校。

三、主要内容

1.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形势和任务;2.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3.中国共产党执政七十年的成就与经验;4.推进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若干问题;5.国际形势与中美贸易摩擦;6.情景模拟:提高媒体沟通能力;7.现场教学:“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与人类思维模式的变革——上海数据交易中心与星环科技;8.赴外省市党校进行党性及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

四、具体事项

1.各区工商联推荐人选报经所在区委组织部门审核,并填写《学员登记表》(登记表可在市工商联网站首页“重要公告栏”下载)。请于2019年8月6日前,将推荐人选纸质《学员登记表》加盖区工商联和组织部门印章,寄送市工商联组织人事部,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学员报到等有关事项,在确定学员名单后于8月中下旬一并向学员发放入学通知告知。

3.研修班结束后,由市委党校发放结业证书,并载入本人培训档案。

4.收费标准:在市委党校培训期间以及赴外省市党校学习期间的住宿、伙食、学杂费等费用由举办单位负担;赴外省市学习的城市间交通等产生的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具体费用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佳燕 手机:18918887697 电话:63374772

传   真:63374729                  邮编:200002

地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55号上海工商联大厦1805室

电子邮箱:sloppybird05@126.com   


附件:《上海市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学员登记表》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