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亮点】普陀区工商联:发挥民商事协调工作机制作用 为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保驾护航

信息来源: 宣教部  |  发布日期: 2018-03-14

普陀区工商联党组积极协调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社局,于2017年4月27日建立了具有普陀特色的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民商事协调工作机制,发挥专业特长,加强部门协作,共同为促进区域非公经济“两个健康”保驾护航。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以下三方面的特色:

一是健全机制,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民商事工作机制有序运行。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社局(劳动执法、劳动仲裁)、区工商联四家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民商事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职能分工,搭建了沟通渠道。

二是注重实效,打造队伍,着力提升民商事案件调处能力。区工商联组建了属于“自己”的情感调处、专业服务、风险防控三支民商事协调志愿者队伍。开设微信公众号“民商事月月知”专栏,以案释法,加大宣传,较好地发挥警示和提醒作用。

三是搭建平台,延伸服务,努力在精准度上下功夫。成立民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制定工作规程,明确工作内容,并设立流动工作站,以每个商会挂牌1个月的形式开展巡回法律服务,深入基层,“零距离”对接企业,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