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企业安心兴业,让市场释放活力,代表热议“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共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信息来源: 解放日报  |  发布日期: 2026-03-11

3月9日提请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和“两高”工作报告中,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等工作引发关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列为今年和“十五五”时期工作的重点任务。当前中国经济发展面临内部结构性矛盾和外部不确定性,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成为破解发展困境、稳定增长预期的关键抓手。

如何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如何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如何更好激发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科技企业的活力?上海代表团多位代表提出了各自的观察和意见建议,让企业安心兴业,让市场释放活力。

切实降低合规成本

“在走访调研中,我了解到,一些地方的市场监管所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给企业打电话,对企业公示信息有疏漏的,要求其进行公示审计。”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总商会)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董事长樊芸提到了“重复审计”现象。

“审计机构选取机制不透明,存在权力寻租空间。”樊芸说,部分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下属单位,存在“默许”“推荐”甚至“指定”审计机构名单的现象。在她看来,这不仅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使得真正具备资质和能力的优秀审计机构难以获得公平的竞标机会,也降低了审计报告的独立性和公信力。

“重复监督与资源错配,加剧了财政负担。”樊芸表示,目前,许多需要提交工商公示审计报告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部分大型民营企业,已经依法接受了财政、国资、税务或证券监管等多部门的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而且其内部审计制度已相对健全。工商公示环节的强制外部审计,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行政监督的重复。

“强化信息共享与结果互认,避免重复审计。”樊芸建议,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财政、税务、国资等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信息互通。对于已经在其他监管环节提交过合规审计报告的企业,应通过数据共享平台直接获取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在工商公示环节重复提交或另行委托审计;通过部门间的信息互认,实现“一次审计、多处可用”,切实降低企业的制度性合规成本和地方财政购买服务的压力。

她还建议,建立统一、透明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明确机构入库标准、服务价格指导区间、考核评价机制及动态退出机制,由企业在名录库中自主选择委托审计机构,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提升审计服务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解决企业共性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桐宇注意到,近年来,民营企业在科技突破中的作用和占比进一步凸显,需要搭建有效平台,解决共性问题,为其发展壮大提供更多支持。

与多家中小微科技企业交流后,周桐宇发现,在具身智能等热门赛道上,优质民营企业并不缺资本,它们最大的诉求是政府部门能够“少打扰”,让自己能够安心搞研发、谋发展。周桐宇建议,政府要真正落实好“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服务理念。对于处在发展快车道的科技企业,应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检查、报表填报、数据统计等。周桐宇建议,在服务科技企业过程中,要一视同仁对待国有平台和民营平台,保障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让包括民营平台在内的各类主体共同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力量。比如,在金融政策方面,考虑到所有制性质带来的融资成本差异,建议对有实效、有担当的民营园区等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面提供更多精准支持。

周桐宇还发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营企业也面临一些新问题,比如数据泄露、职务侵占等。她建议,对于民营企业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和公检法机构要走到“前道”去,加强研究,提前介入。比如,可以通过产业园区这一“中转站”,加强与园区内企业的常态化互动,了解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及时回应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