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肇公所抗议英领的不公正审判

信息来源: 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7-07-03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十一月初,广东籍妇女黎黄氏携带15名女仆、4名随从以及百余件行李,从四川乘长江班轮鄱阳号到上海,准备转道回广州。一行人到达上海后,立即被工部局巡捕房以拐骗罪予以拘押,解到会审公廨。初九日(125日),在中方谳员审判、英方副领事陪审的过程中,双方对罪行的成立与否意见不同。中方谳员关絅之、金绍成认为拐骗罪名的证据不足不能定罪,暂将黎黄氏押于公廨候讯;陪审的英副领事德为门公然蛮横地要将人犯押回巡捕房候审,并向在旁监视审讯的巡捕发出指令,将受审者强带上囚车押赴租界西牢,还殴伤廨役。金谳员愤而离座阻止,被巡捕用木棍击打和撕破朝服。一时间公堂内大打出手,一片混乱,堂下听审的民众也被打伤多名,酿成大闹会审公廨事件。

事件发生后,广肇公所即于次日组织同乡大会,为本籍妇女黎黄氏强烈声援,并抗议巡捕大闹公堂。公所绅董徐润等随即向外务部、商部、上海道署发出电函,说明黎黄氏确系官家眷属,此次扶柩回籍,所以带了众多仆人,并不是拐卖人犯,请求照会英领事饬捕房立即将黎黄氏等无罪开释,并将行李照数归还。广肇公所同时将电函送达公廨谳员关絅之转交英副领事,以请求放人和发还行李,更昭公道于天下。与此同时,公所董事还会同沪上著名的绅商商讨,提出了三点意见:(1)派绅商代表到洋务局当面请教对此案的解决办法:(2)由商务公所出面致电商部及外务部,请求与英国公使交涉撤换副领事德为门;(3)绅商出面致电外务部、商部及本省督抚,声援黎黄氏,抗议英副领事殴辱中方谳员。以徐润为首的十几位绅商及各业代表当场发出电函,认为“……华官尚复侮辱,商民之受辱必日甚一日,……应请俯察舆情,查照条约,切实办理,以安众心而维大局。绅商们的坚决态度,也感染了沪道袁树勋。十一月十四日(1210日)上午,在洋务局的集会上,袁树勋表示此事自当据理力争,并宣言此事由本道一人承担,如有一分之力,当尽一分之心,去留利害,在所不计。

在由广肇公所发起的抗议声势下,经商务公所、沪上绅商及上海道等多方的积极交涉,工部局巡捕房不得不于十一月十九日(1215日)下午3时,将押于租界西牢的黎黄氏等一行人用马车送到广肇公所予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