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积极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普陀区工商联举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法律风险防范”辅导报告会

信息来源: 普陀区工商联  |  发布日期: 2017-08-02

 

普陀区工商联会同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社局于4月份召开“普陀区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民商事’协调工作推进会”,制定并下发《关于建立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民商事协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由四家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着力推进民商事案件的处理、矛盾的化解及预防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区检察院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区级层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及民营企业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非常重视,81日,区检察院就“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法律风险防范”给普陀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作专题辅导报告。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聪从检察机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等方面作了专题辅导。

刘聪从法律专业的角度,站在防范法律风险的视野,结合典型的案例,生动诠释了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法律意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辅导报告受到了与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