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宝山区工商联邀请太平洋保险上海分公司邹俊向会员企业介绍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专属产品的相关政策。
据了解,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已可按照自愿原则,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专属产品,包括上海医保账户重大疾病保险、上海医保账户住院自费医疗保险等。上海推行个人医保卡购买健康险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职工的自费医疗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