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长宁区工商联、检察院共同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长宁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推进会”。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志奇,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健,区工商联党组书记赵莲娣,区工商联主席李永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金红,区工商联执常委以及各街镇商会干部出席会议。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强协作,保障和促进本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与长宁区工商业联合会加强协作,共同保障和促进本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研究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长宁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会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金红解读了《意见》内容。根据《意见》中双方商定共同设立“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工作举措,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健与区工商联主席李永杰共同为“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揭牌。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志奇对区工商联近年来通过加强法治宣传、开展政策解读和成立法律专家律师团来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表示肯定,并表示随着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司法机关陆续出台有关产权保护制度和保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文件,区工商联与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合作正当其时。陈志奇希望区工商联与区检察院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积极建立完善问题导向机制、沟通协调机制、项目化推进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和落实各项合作内容;希望双方的合作能够保持常态化、多样化、便利化,为我区的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充分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希望区工商联能坚持问题导向,从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建设的要求出发,以加强企业法治教育和能力建设为重点,会同检察机关从预防着手,积极帮助民营企业或行业梳理流程,排摸漏洞和风险点;希望区检察院能以检察官建言的方式对企业提出内部管理、制约、监督或行业监管等措施,促进企业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促进行业增强依法规范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