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工商联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区党代会和区委全会精神

信息来源: 崇明区工商联  |  发布日期: 2016-11-16

11月7日,崇明区工商联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茅红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工商联干部做到三个“带头”,工商联工作做到三个“融入”。三个“带头”:一是要带头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机关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好地服务崇明生态岛建设大局;二是要带头学习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简称《条例》),严于律己,着力构建“亲”、“清”良好政商关系;三是带头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崇明实际,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促进“两个健康”。三个“融入”:一是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融入到“两学一做”中,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二是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融入到我区文明系列创建工作中,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三是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融入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引领。

11月11日,区工商联(总商会)召开一届一次主席(会长)会议,茅红书记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区党代会和区委全会精神。与会区工商联、区总商会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着重学习领会《准则》和《条例》重要内涵,了解区委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紧紧抓住我们国家、上海和崇明发展的大好时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企业做强、做大、做实;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协同治理,共创一个生态、美丽、幸福的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