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区县商会更名为区县总商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经中共长宁区委审批,长宁区商会于3月3日正式更名为长宁区总商会,长宁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志奇和长宁区工商联主席钱建蓉为总商会揭牌。
上海市长宁区商会更名为上海市长宁区总商会,将更加有利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对商会组织的领导,使统战工作有效覆盖商会组织。更加有利于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商会组织健康发展。更名后,我会将继续遵循《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能,进一步发挥商会民间性的作用,围绕区域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工作大局,服务会员,促进区域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上海市长宁区商会更名为上海市长宁区总商会工作将按照有关要求、规定、程序认真推进。更名后,上海市长宁区工商业联合会与上海市长宁区总商会继续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人员、编制、经费、机构、职能均保持不变,上海市长宁区工商业联合会同时称上海市长宁区总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