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是我国一项长期甚至是永久性国策。”浦东工商联主席、上海微创医疗董事长常兆华说,我国的举国体制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巨大优势,这对于类似航天和国防等重大工程的创新非常适合且有效;对于众多涉及民生的民用产品创新,必须也不得不依赖于为数众多的民营高科技企业。
常兆华说,我国的“千人计划”实施以来,通过引进2000名左右的海外顶尖人才,为提升国家整体的“创新”、“创业”和“创优”能力发挥了重大作用。他建议,国家应效仿“千人计划”,尽快制定可长期实施的具备国家战略性质的“千家计划”,即促使中国民营企业在海外设立1000家左右的研发中心。加大帮扶民营企业“走出去”力度,鼓励和引导高科技民营企业在境外设立和发展与国家产业导向一致的研发机构,更好地利用国际顶尖人力资源、学术成果和工业基础及各种无形资产和资源,从而反哺国内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继而推动国内的产业转型升级。
常兆华认为,我国高科技民营企业与大型国有企业或大院大所等相比,有“可使用资源不多从而无足够有效力量可集中”的劣势;与国外同行业相比,也处于相对综合实力较弱、高端人才严重匮乏和上下游及周边辅助性工业基础严重不足的困境。过去吸引人才的政策还存在,来源基本上局限于海外华人圈子,海外领军人才回国后,因配套人员和设施的缺乏及体制限制,在能力发挥方面大打折扣;海外领军人才在国内工作,有知识加速折旧、创新领导力加速衰减和领军持续能力不强等现象。
常兆华表示,如果通过国家政策的导向和资金扶持,花费10年左右促使我国民营企业在海外设立1000家左右的研发中心,不仅会产生“千人计划”所没有的“人才倍增效应”,可以就地吸纳因各种原因不能回国的留学生人才和招聘大量外国精英人才以及各种技能型人才,还能够避免或者解决过去的问题。
常兆华建议,“千家计划”应以服务于国家战略导向性产业为主(产业布局优化导向);其次,以在欧美日和以色列等国的科技高地为主(地理地利优化导向);再次,以扶持大、中型高科技民营企业建立海内外可联动的“哑铃型研发中心”为主(实施主体优化导向)。
此外,他还建议,推动民营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千家计划”还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是简化相关审批有效管制;二是培育和发展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四是加强海关物流等配套支持;五是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境外维权援助体系;六是便利科技人员进出交流机制。常兆华委员表示,国家应对内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原来管制较多的相关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行非禁即入,为民营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畅通渠道。
常兆华认为,全球金融危机重挫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很多企业,特别是众多研发型企业面临破产或资产大幅缩水的境况。目前,我国许多高科技民营企业已具备初步国际竞争能力且意愿强烈。他说,从党的十八大提出“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目标来看,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境外研发有利于高效就地吸引和使用境外高端资源,提高自主创新力,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对我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及快速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特别是对建设创新型大国,一定会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