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虹口区工商联十三届四次常委会顺利召开,52名与会常委一致举手同意11名同志增补为区工商联十三届执行委员会执委、常委、副主席。新增补的同志分别来至金融、保险、物流、信息技术、建筑设计等行业,70年后出生占比73%,此次增补为工商联会员队伍建设输送了新鲜血液,增添新的活力。纪检工作的全程参与为此次顺利增补夯实了“公信”基础。目前,区工商联十三届执行委员会148名委员产生过程纪检小组均全程参与。
区工商联党组始终认为执常委队伍是工商联面貌的体现,也是凝聚会员队伍的支柱力量。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执常委就是桥梁、纽带的一个环节、一个部分,这个桥梁纽带要靠执常委去连接、去延伸、去巩固、去发挥作用。区工商联纪检组依据中共中央统战部中统发[2006]14号《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改革创新,求真务实,以机制建设为着力点,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融入执常委人选提名推荐和产生程序之中,制定下发了虹联党〔2010〕19号文件,不断将工商联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严格按照不谋私利、不搞个人小圈子、不拉帮结派、不任人唯亲、不以关系亲疏选人,杜绝荐人随意、浮于表相,坚持按有较高政治素质、有较大社会贡献、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在所联系阶层中有较大影响的标准荐人选人,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评价体系,坚持“凡进必评”的原则,对所有拟增补执常委的非公人士均征求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质监、工商、环保、银行、税务、工会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审查其诚信守法情况。凡未经过民主推荐和综合评价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也不能推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