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长宁区工商联第十三届四次执委会暨光彩事业促进会三届六次理事会议隆重召开,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春景,区工商联主席钱建蓉,党组书记林可嗣及130余名企业家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执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光促会法人变更声明,增补了副主席、执委会委员和常务委员,成立了长宁区工商联专家律师团暨聘请街镇商会法律顾问。
刘春景对区工商联2013年工作表示了肯定,在非公经济思想引领方面有新成效,在服务企业、帮助企业成长和解决困难方面有新拓展,在参政建言水平上有提高,在工商联自身建设上有新加强。对2014年工商联工作和非公经济发展,他提出“四个积极有为”要求:一是要在帮助非公企业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两个健康”成长带来新机遇上积极有为;二是要在推动长宁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积极有为;三是要在引导非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上积极有为;四是要在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上积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