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家民企总部落户静安,看静安优化民企营商环境力度

信息来源: 静安区工商联  |  发布日期: 2020-01-21

继2019年6月,上海天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洋码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家静安民营企业被认定为上海市首批民营企业总部之后,近日,上海市商务委发布了2019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名单,均和控股、百雀羚日化、新湖期货、风语筑、龙盛集团等9家静安区民营企业榜上有名。截止目前,11家民营企业被认定为民营企业总部,总数在中心城区中排名靠前。

综览这9家民营企业,涵盖批发零售、制造、建筑、房地产、金融、文化创意、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农业等行业。上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430.54亿元,其中过百亿的有2家;资产总额累计达到352.3亿元,其中过50亿的有2家;纳税总额达到8.74亿元,其中过亿的有2家;共吸纳就业近6500人,成立外省市分支机构100余家。

近年来,静安区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市场竞争力创造更好条件。

2018年底,静安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上海市相关工作部署,听取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相关工作汇报,并确定了6条贯彻落实措施,由区委分管常委分别牵头推进落实。

2019年4月,召开了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细化分解工作责任,推动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力。

2019年5月,市商务委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以及市工商联正式印发《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民企总部意见》)。对经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根据《民企总部意见》,上海各区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开办、租房等资助。对区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可以给予奖励。与此同时,上海将加大对民营企业总部的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户籍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通过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和直接落户等梯度化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总部引进所需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有特殊贡献者等各类优秀人才。区商务委、区工商联等在全区广泛宣传文件精神,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认定。

下一步,静安区将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上海市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深入参与和服务“全球服务商计划”、“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等发展战略,帮助民营企业拓展视野、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力争实现大中小企业有机衔接、各种所有制企业协同发展的良性局面,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