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7月4日下午,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区工商联召开法律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调研座谈会,听取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金梅,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吴金水出席会议。
会上,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管办、研究室)庭长俞波介绍《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二十五条意见”)相关情况。区法院年初出台“二十五条意见”,提出要牢固树立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准确适用刑事法律,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人身财产权利;加强民商事审判,打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维护民营经济主体在行政管理中的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保障胜诉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实现;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能力水平。
金梅表示,浦东法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建设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维护,“二十五条意见”的实施构建了服务保障工作机制,意见中的细化措施与民营经济密切,使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维护,回应了民营企业家的普遍关切,对企业问题把握准、针对性强,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展现了法院主动作为及长期以来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和爱护。法院对统战工作和民营经济发展一直都非常支持,年初法院领导班子与统战部领导班子共同调研司法保障民营经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浦东法院是上海法院系统中第一家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的法院。法治是保护民营经济最好的手段,法治化进程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民营企业遇到的各种困难也是国家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处理好问题、解决好困难,需要继续推进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民营经济既是受法律保护的主体,也是遵守法律的主体,各类所有制企业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民营企业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强化学法、守法、遵法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未来的风险要“有招”。要发挥各方力量,推动社会更加公平平等,更加法治化。工商联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好法院与民营企业的沟通平台。前不久,市委下发了《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广大民营企业要借此东风、坚定信心,紧跟新一轮浦东改革开放的步伐积极作为。我们有责任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民营企业克服发展中的困难,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发展之路越走越宽,越来越好。
吴金水代表区人民法院对与会企业家支持理解法院工作以及提出如何营造更好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并对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积极搭建平台表示谢意。他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曾提出“各相关部门和地方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民营企业的反映和诉求”,区法院年初出台“二十五条意见”,既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的落实,也是落实新区“大调研”工作的举措。浦东法院目前的工作特点可以用“多、大、难、新”四个字概括,“多”是指浦东法院是全国处理案件最多的法院之一;“大”是指浦东法院是全国基层法院系统中工作人员规模最大的法院;“难”是指浦东法院受理的大都为疑难案件;“新”是指浦东法院在浦东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创新机制建设。就如何进一步发挥法律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他提出:一是将强化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和依法保护的意识;二是将抓好“二十五条意见”的落实和完善,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执行力度,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三是将借助工商联平台进一步与民营企业沟通,多听取意见。同时,他也希望民营企业家坚定法治理想,坚定信心谋发展,增强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并祝福广大民营企业越做越兴旺,民营企业家越做越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