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宝山区工商联餐饮商会暨宝山区餐饮卫生管理协会与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召开了“妥善处理餐饮业劳动合同关系座谈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吴国芳、副院长姚远儒、李旭亮等参加了会议;餐饮商(协)会常任法律顾问钱翊樑律师,秘书处工作人员、部分理事、常务理事单位的总经理、人事干部代表等在臧书同会长的带领下参加了会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绪和及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宝山挂职的付建文副局长也应邀参加了会议。刘绪和在会上作了讲话。
刘绪和对宝山餐饮商(协)会对企业劳资关系的重视和关注、宝山区餐饮业劳资关系呈现相对稳定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对商(协)会及与会的企业代表提出了几点希望。他指出,要正确认识企业与员工“双边关系”的建立,从这个角度来认识处理餐饮业劳资关系的重要性;要积极重视企业管理制度的打造,建立“证据意识”,完备执行程序;要积极履职、充分履职,提高多发、易发矛盾的处理能力。
吴国芳在会议伊始,详细地向各位介绍了近三年来区餐饮业发生的案件情况。通过详实的数据、案件呈现的特点及有理有据的专业分析,与会人员都受到了很好的法律法规教育。虽然,在众多的宝山区各类案件中,餐饮业的案件占比不大,但依然有一些案件发生,且有小幅上升情况。这些案件所反映出的往往是共性的、集中性的问题,暴露的是一部分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不强、概念模糊,用工过于随意或因人员流动性太快造成疏忽等方面的问题……她希望各企业要重视制度建设、加强管理,同时,也建议商(协)会要通过“人事代理”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指导与监控。
会上,商(协)会与会代表就本企业劳动关系建立中的一些问题做了现场提问。臧书同会长及仲裁院的各位领导就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大量发生在大家日常工作中的案例,在领导专家的依法剖析下渐渐清晰明了。与会人员再一次体会到了企业制度建设、严格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视“案件细节”、“操作程序”的重要性。
臧书同会长对本次座谈会的成功召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位领导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绪和的关心支持表示了感谢。他希望商(协)会秘书处加强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联系,以行业规范建设为契机,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商(协)会常任法律顾问的指导下,从预防入手,制作相关宣传手册、合同文本供企业学习、参照,以规范企业管理行为,并通过开设法人讲座等,不断提升企业管理者构建和谐的责任意识。
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宝山餐饮业的劳资关系将会不断得到改善,和谐的劳动关系也将逐步形成,优良的营商环境也会呈现令人满意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