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召开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工作会议
如何推进商会改革?三个关键环节,七个具体举措

信息来源: 静安区工商联  |  发布日期: 2018-11-12

为具体落实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讲话以及从中央到上海市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精神,11月11日,静安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召开了“静安区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工作会议”。会议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凌惠康主持。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徐宝安就《上海市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文件出台的背景作了解读,诠释了商会改革背后的深层含义:是加强党在民营经济领域领导、巩固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内在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工商联工作、更好促进两个健康的应有之义。

下一阶段,区工商联将采取七个举措来推进商会改革工作。一是商会建立党组织;二是建立商会组织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创新经济服务;四是强化守法诚信,履行社会责任;五是依法登记注册;六是落实综合监管,完善扶持政策;七是全面清理,有序推进。

凌惠康在会上指出,《实施意见》是中央关于工商联所属商会建设出台的第一个文件,具有深刻意义。做好此项工作,也是落实总书记关于民企讲话的具体举措。

凌惠康强调,在协调推进商会改革工作中,重点要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统战工作要在商会全覆盖,商会工作要体现统战性。特别是一些新兴产业、新兴业态领域,要依法组建商会,引导好、服务好,帮助民企增信心,强定力;二是要积极探索商会运行模式,要在组织形式、活动载体和服务手段上有创新。要探索扩大入会范围,“不拘一格有慧眼”,将有潜力、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吸收到商会组织中来,让商会充满活力;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商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四好商会”的标准开展工作,激发商会自身活力和动力,以商会建设工作带动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凌惠康希望各部门、各商会要认真学习《实施意见》,将文件精神学好吃透落到实处;通过广泛调查、研究、摸底、梳理,拓宽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改革路径;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高质量完成商会改革任务。

此次商会改革工作由区委统战部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区工商联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区社会工作党委、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及各街镇书记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