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徐惠明副主席主持召开部室负责人专题会议。会议按照会党组(扩大)学习会要求和全国工商联文件通知精神,围绕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交流思想体会,研究学习计划、布置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举措。
大家一致认为,《意见》由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企业家群体的高度重视和关怀;《意见》与中发16号文件、习近平同志3月4日重要讲话精神一脉相承,对工商联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意见》对于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指明了解决的政策依据和路径方向。
徐惠明在会上指出,《意见》的颁发实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两个健康工作主题注入了新的内涵,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意见》从十个方面四个层次系统阐述了要着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健康成长的“三种环境”,要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的“三种精神”,要更好发挥广大企业家的积极作用。我们要全面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好宣传、主动对标,结合工作、落实落地。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还要注重市、区两级工商联和所属商会的上下联动以及机关各部室的协调配合。
根据党组(扩大)学习会上的决定,会议明确调研部为贯彻落实《意见》工作的牵头部室,各部室根据职能分工加强配合、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