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被确定为上海市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

信息来源: 会员部  |  发布日期: 2014-05-30

根据《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第4号令)、《上海市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沪质技监监〔2012747号)等相关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去年下半年在全市开展了上海市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的确定工作。经自愿申请、专家审核、网上公示,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确定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等10家单位为上海市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列入《上海市产品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名录(第二批)》,并已公布。

按照规定,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可在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鉴定工作,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该范围内产品质量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