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4家商会被认定为2019-2020年度全国“四好”商会

信息来源: 商会部  |  发布日期: 2021-01-25

近日,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关于认定2019-2020年度全国“四好”商会的通报》。按照《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国“四好”商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全国“四好”商会建设标准,在各地工商联逐级推荐、省级工商联审核把关、全国工商联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全国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共有14家商会被认定为2019-2020年度全国“四好”商会。


希望被认定的商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两个健康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商会建设水平,为开创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级工商联要持之以恒加强商会建设,着力解决商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丰富工作内涵,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手段,努力提升指导引导服务商会的能力水平。广大商会组织要以全国“四好”商会为标杆,积极参与到各级工商联开展的“四好”商会创建工作中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商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一流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