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工商联系统举办“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征文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宣教部  |  发布日期: 2013-06-24

各区(县)工商联:

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丰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内容,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树立良好形象,结合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关于举办上海统一战线‘讲同心故事 圆中国梦想’征文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拟举办一次主题为“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的征文活动。现将“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征文活动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中国道路;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本次征文将以“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为主题,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密联系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光辉历程,进一步讴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立足本职、奉献社会的精神风貌;进一步鼓舞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与国家的各项事业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进一步弘扬“三个自信”,唱响时代主旋律、传导社会正能量,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同心共铸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征文内容

征文内容可以从历史与现实、成就与经验、执政与参政、个人与组织相结合的角度,回顾峥嵘岁月、讴歌盛世图景、记录变革时代、感悟个人成长、展望锦绣前程。征文的切入点可以是描写一个人,记叙一场活动,反映一项工作,回忆一段往事。可以是叙事性的,也可以是自述性的。力图通过鲜活的人物,翔实的事例,典型的工作充分反映和记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长过程中,同党同呼吸、共命运,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同心同行,共同铸就中国梦的光辉历程。

三、征文要求

1、征文观点鲜明,文字通顺、健康向上、通俗易懂,突出“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主题,具有较强的可读性。

2、征文体裁不限,鼓励写短文,最长应不超过3000字。征文稿件注明“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字样。标题下面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末页注明作者身份、职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各区县工商联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踊跃参与,在广泛发动会员企业积极参与的基础上,着重组织区(县)执常委以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重点参与;通过筛选好中选优报送10篇优秀作品。

4、征文截稿日期为8月12日,请各区县将电子稿件报送至市工商联宣教部,联系人姜广旺,邮箱:gwjiang720@126.com,   电话:63373492。

5、征文结束后,市工商联将向市委统战部推荐优秀作品,与本市媒体合作开辟专版刊登优秀作品,并适时对各区县工商联组织工作予以评选奖励。


 

上海市工商联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