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联与西藏自治区工商联签订友好协议书

信息来源: 经济部  |  发布日期: 2015-09-18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俞正声主席出席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海市工商联组织企业家代表团赴西藏自治区学习考察,并与西藏自治区工商联签订友好协议书。

9月13日下午,上海市工商联与西藏自治区工商联缔结友好工商联(总商会)签字仪式在拉萨举行。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公保扎西,自治区副主席、区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格桑次仁,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区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阿沛·晋源,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赵福禧出席签字了仪式。上海市第七批援藏干部总领队、上海市人民政府驻西藏办事处副主任戴晶斌参加。

今年以来,上海市工商联与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工商联积极联系,就加强两地工商联(总商会)工作交流、增进非公企业的合作与往来多次友好协商合作内容。本次协议签订后,双方总商会缔结为友好商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定期组织商会和会员企业互访、考察、洽谈合作项目;积极为对方会员企业来本地区投资经营提供服务;适时邀请对方参加各种形式的经贸商务活动,为双方非公企业“走出去”铺路架桥,努力培育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商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队伍。

上海市工商联将积极组织参加两地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和招商引资活动,与西藏非公经济人士开展学习交流;安排日喀则市工商联系统干部到上海培训学习;协调上海民营航空公司对接西藏航线和日喀则航线。

代表团一行还参加了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沙海林在日喀则市的学习考察活动,走访了上海市人民政府驻西藏办事处,探望慰问了上海市对口支援地区日喀则市上海市第七批援藏干部,并参加了上海市光彩会向日喀则市社会主义学院、工商联等公共设施项目建设定向捐赠240万元的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