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子琪
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出台的第一份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文件,是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给民营经济带来新挑战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行动指南。市工商联将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新起点,在市委以及市委统战部的领导下,发挥优势,担当作为,全面提升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能力,促进民营经济为奋力创造新时代上海发展新奇迹作出新贡献。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理想信念的压舱石。始终把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坚持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方针,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价值观引领,不断增强民营经济人士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同时,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定发展信心,保持发展定力,顶压前行、逆势发展。
二、优化结构发挥作用,建设高素质代表人士队伍。落实《关于建立上海优秀民营企业发现机制的意见》,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重点产业,关注成长型、创业型企业,优化队伍结构;坚持“三强一好”标准,细化综合评价体系,规范政治安排;建立健全履职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代表人士履职意识;制定实施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计划,鼓励创新,激发干劲,促进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
三、整合资源加强服务,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长三角商会组织联席会议”、“长三角企业家圆桌会议”、“政会银企四方合作”、“推动民营企业对外交往”等平台和机制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增强工作合力,为民营企业提供解压实招、破局良策,助力做大做强,努力在上海强化“四大功能”、打响“四大品牌”、推进“三大任务”、抓好“五个中心”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积极建言主动献策,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发挥工商联在民营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机制,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构建平等市场主体地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方面建诤言、献良策,推进“民营经济27条”、“28条政策措施”等惠企政策落地落细,打造“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
五、夯实基础加强保障,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按照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的要求,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有机统一,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所属商会改革发展,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网上工商联”建设,扩容服务、培训和维权的平台,努力把工商联建设成为广大民营企业家有方向感、有认同感、有归属感、有荣誉感、有获得感的“民营经济人士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