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两新”组织高层次人才——第14期民营企业家研修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组织人事部  |  发布日期: 2017-08-04

各区工商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深刻领会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战略部署,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关于2017年下半年第54期高级专家研修班等四个班次的招生通知》(沪委校〔2017109号)精神,今年94日至8日,我会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社会工作党委联合举办“两新”组织高层次人才——14期民营企业家研修班。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对象和名额

各区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常委、执委,新吸收的具有代表性和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家;优先推荐新当选的本届市工商联常委、执委。计划招生学员50名,各区工商联各推荐2名学员。(已参加过“两新”组织高层次人才民营企业家研修班的学员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794日至8日;921日至24日赴外省市学习考察

培训地点:上海市委党校第五分校(天等路501号)。

三、主要课程内容

1、市领导报告;2、非公经济的发展形势和任务;3、大数据时代的商业技术与未来;4.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5、一带一路(现场教学);6、科技创新与民企转型;7、提高媒体沟通能力(情景模拟);8、赴外省市学习考察等活动。

四、具体事项

1.各区工商联推荐人选报经所在区委组织部门审核,并填写《学员登记表》(登记表可在市工商联网站首页“重要公告栏”下载)。请于2017815日前,将推荐人选纸质《学员登记表》加盖区工商联和组织部门印章,寄送市工商联组织人事部,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学员报到、缴费、日程、分组等有关事项,在确定学员名单后于8月下旬一并向学员发放入学通知告知。

3.研修班结束后,由市委党校发放结业证书,并载入本人培训档案。

4.收费标准:赴外地考察费用在《入学通知》中另行注明。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佳燕 手机:18918887697  电话:63374772

    真:63374729                  邮编:200002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55号工商联大厦1805

电子邮箱:sloppybird05@126.com   


附件:《上海市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学员登记表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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