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两新”组织高层次人才—第12期 民营企业家研修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组织人事部  |  发布日期: 2015-08-04

各区(县)工商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十届市委八、九次会议提出的要求,认真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关于2015年下半年第50期高级专家研修班等五个班次的招生通知》(沪委校〔201568号)精神,今年831日至97日(理论学习共5天,93日至5日为国定假日,放假三天;98-11日赴外省市学习考察),市工商联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社会工作党委联合举办“两新”组织高层次人才—第12期民营企业家研修班。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对象和名额

 各区()工商联非公经济人士执常委,新吸收的具有代表性和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家;党外代表人士和党外优秀人才专项调研进入名单的有关非公经济人士。计划招生学员50名,除浦东新区工商联推荐4名外,其他区(县)工商联各推荐2名学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5831日至97日(共五天。93日至5日为国定假日,放假三天)在市委党校进行理论学习;98-11日赴外省市学习考察。

 三、主要课程内容

 1.市领导报告;2.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与工商联商会工作任务;3.当前经济形势与上海未来发展;4.“四个全面”是引领民族复兴的战略布局;5.“互联网+”给上海民企的新机遇;6.依法治国与改革兴邦;7.非公经济与反腐倡廉工作;8.提高媒体沟通能力;9.赴外省市学习考察等活动。

 四、具体事项

 1.各区(县)工商联推荐人选报经所在区(县)委组织部门审核,并填写《学员登记表》(登记表可在市工商联网站首页“重要公告栏”下载);请于2015812日前,将推荐人选纸质登记表寄送市工商联组织人事部,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学员报到、缴费、日程、分组等有关事项,在确定学员名单后于8月下旬一并向学员发放入学通知告知。

 3.研修班结束后,由市委党校发放结业证书,并载入本人培训档案。

 4.收费标准:党校学习期间,每人700元(其中:学费500元,教材费100元,拆洗费100元),赴外地考察费用在《入学通知》中另行注明。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邢国利 手机:18918887691  电话:63374383

      冯佳燕 手机:18918887697  电话:63374772

 传    真:63374729          邮编:200002

 地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55号工商联大厦1805

 电子邮箱:sloppybird05@126.com   

 

 附件:《上海市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学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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