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工作的通知》(沪科协 [2015]22号)的要求,现将第十四届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的推荐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相关文件及资料。详见附件,也可登录市科协网站(www.sast.gov.cn)“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二、候选人要求。本届上海市科技精英候选人应为195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含6月1日),具有中国国籍并在本市工作满一年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评选工作机构。本次评选由市科协主办,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提供支持。
四、材料报送。推荐单位或独立及联名推荐人应按照《上海市科技精英候选人推荐书》和《上海市科技精英候选人登记表》的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后,于2015年5月1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市工商联组织人事部(延安东路55号1805室,邮编:200002),联系人:冯佳燕,联系电话:63374772,电子版发送至sloppybird05@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五、评选信息发布。评选工作进行期间,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办公室将通过本市有关新闻媒体、市科协网站、微信等及时发布评选活动信息。
特此通告。
附件: 1.《上海市科技精英评选办法》 点击下载
2.《上海市科技精英候选人推荐书》 点击下载
3.《上海市科技精英候选人登记表》 点击下载
上海市工商联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