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两新”组织高层次人才—第11期民营企业家研修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组织人事部  |  发布日期: 2014-07-28

各区(县)工商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关于2014年下半年第48期高级专家研修班等六个班次的招生通知》(沪委校〔2014109号)精神,今年91日,市工商联将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社会工作党委联合举办“两新”组织高层次人才—第11期民营企业家研修班。现将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名额

各区()工商联非公执常委,新吸收的具有代表性和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家。计划招收学员50名,除浦东新区和黄浦区工商联各推荐4名外,请其他各区(县)工商联各推荐2名学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91日至5日在市委党校进行理论学习, 91518日赴安徽省考察。

三、主要课程内容

1.市领导报告;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若干重大问题分析;3.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题辅导: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深化经济体制改革;4.当前经济形势与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5.中国周边安全与外交战略;6.员工忠诚度管理、提高民营企业家与媒体沟通能力(情景模拟);7.增强民营企业家心理调适能力;8.外出考察等活动。

四、具体事项

1.各区(县)工商联推荐人选报经所在区(县)委组织部门审核,填写《学员登记表》(登记表可在市工商联网站首页“重要公告栏”下载);并请于201488日前,将推荐人选纸质登记表寄送市工商联组织人事部,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学员报到、缴费、日程、分组等有关事项,在确定学员名单后于8月中下旬一并向学员发放入学通知告知。

3.研修班结束后,由市委党校发放结业证书,并载入本人培训档案。

4.收费标准:党校学习期间,每人700元(其中:学费500元,教材费100元,拆洗费100元),外地考察费用在《入学通知》另行注明。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邢国利 手机:13817203666  电话:63374383

              冯佳燕 手机:13817712620  电话:63374772

    真:63374729                  邮编:200002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55号工商联大厦1805

电子邮箱:sloppybird05@126.com    xgl@sfic.org.cn

附件:《上海市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学员登记表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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