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联关于开展上海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百强评选
暨2020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

信息来源: 商会部  |  发布日期: 2021-04-27

各区工商联:


为大力推进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广大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工商联将依托2020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同时开展上海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百强评选。现将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一)调研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调研对象为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千万元(含)以上的

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在调研范围内)。

调研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新技术企业且营业收入总额在5千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附件1)

2.专精特新企业且营业收入总额在5千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附件2)

3.被认定为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的企业;(附件3)

4.年度营业收入总额5亿元(含)以上的企业;

5.市、区工商联执委企业。

二、调研内容

此次调研内容为《2020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附件4),调研表分为表一、表二。企业填报时,表一及表二中“三、企业创新发展情况”为必填项。

此通知在上海市工商联网站公布,有关单位和企业可从网站上“公告”栏目中下载。

三、调研的组织与实施

(一)调研采用网络申报系统,具体网址为:http://sgm.acfic.org.cn,

(二)请各区工商联组织参加调研的企业统一或自行网上注册登录、填报、打印、收集调研表。营业收入总额5亿元以上的企业填写完成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无签字和公章视作无效。企业表格应填写应完整,各项数据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一旦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向相关政府部门反馈。

(三)各区工商联可按照本区用户名口令登录上规模民营企业数据库,对营业收入总额5亿元以上企业的上报材料认真核查,经审定后盖区工商联公章。如有企业被列入诚信、环保黑名单的,请予以情况说明。

四、填表要求

(一)2020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45亿元以上的企业以及研发费用超过1亿元的企业,在报送企业原始表时必须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

(二)营业收入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调研表请一律打印,请勿使用传真件、复印件和手写件,避免因数据模糊不清出现差错。

(三)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报,子公司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五、工作要求

请各区工商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认真落实,共同做好此次评选及调研活动。2021年5月10日前,各区工商联提交营业收入总额5亿元以上及市执委的企业材料;6月30日前,各区工商联提交其他企业材料。


联系人: 商会部    贾丽莉 63373531  18918887651

经发中心   李 译 33562992  18918887632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附件2: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附件3:上海市民营企业总部和总部型机构企业名单

附件4:2020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