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两新”组织高层次人才
——第17期民营企业家研修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组织人事部  |  发布日期: 2020-12-01

各区工商联: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第59期高级专家研修班等4个专家国情研修班次的招生通知》要求,我会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将于12月21日至25日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第17期民营企业家研修班(因疫情原因压缩班次,与第3期青年创业人才研修班合并办班)。具体方案如下:

一、教学目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坚决贯彻十一届市委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教育培训,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二、招生对象和名额

招生对象:区工商联执常委,具有代表性和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家;优先推荐新当选的本届市工商联常委、执委。

计划招生学员32名,各区工商联各推荐2名学员。(备注:1.已参加过“两新”组织高层次人才——民营企业家研修班的学员原则上不予推荐;2.第3期青年创业人才研修班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招生,计划招生18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12月21日至25日。

培训地点:上海市委党校(虹漕南路200号)。

四、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2.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形势、任务;3.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和举措;4.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等。

五、具体事项

1.各区工商联推荐人选报经所在区委组织部门审核,并填写《学员登记表》(登记表可在市工商联网站首页“重要公告栏”下载)。请于2020年12月8日前,将推荐人选纸质《学员登记表》加盖区工商联和组织部门印章,寄送市工商联组织人事部,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学员报到等有关事项,在确定学员名单后于12月中旬一并向学员发放入学通知告知。

3.研修班结束后,由市委党校发放结业证书,并载入本人培训档案。

4.收费标准:在培训期间住宿、伙食、学杂费等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佳燕 手机:18918887697 电话:63374772

传   真:63374729                 邮编:200002

地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55号上海工商联大厦1805室

电子邮箱:fjy@sfic.org.cn  


附件:上海市高层次人才国情研修班学员登记表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