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营企业“走出去”资讯快报(2025年第六期)

信息来源: 联络部   |  发布日期:2025/07/01

导读

● 2025年1-5月全国、上海及上海民营企业进出口数据

● 外贸资讯:关税动态、国内看点、国际看点

● 国别监测:坦桑尼亚电力基础设施行业市场开发潜力

● 行业监测:跨境广告投放风险激增

● 案例分析:蜂蜜那么甜,交单吃黄连


一、2025年1-5月全国、上海及上海民营企业进出口数据

据海关统计,今年1-5月,我国进出口总值17.94万亿元,同比(下同)增长2.5%。其中,出口10.67万亿元,增长7.2%;进口7.27万亿元,下降3.8%。5月当月,我国进出口总值3.81万亿元,增长2.7%。其中,出口2.28万亿元,增长6.3%;进口1.53万亿元,下降2.1%。

据上海海关统计,今年1-5月,上海市进出口总值17819.77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出口7873.81亿元,增长11.5%;进口9945.96亿元,下降4.8%。5月当月,总值3771.51亿元,增长4.5%。其中,出口1583.84亿元,增长3.5%;进口2187.67亿元,增长5.3%。

今年1-5月,上海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6717.00亿元,同比增长22.2%。其中,出口3685.50亿元,增长25.9%;进口3031.50亿元,增长18.0%。5月当月,进出口1477.10亿元,增长27.3%。其中,出口809.48亿元,增长26.2%;进口667.62亿元,增长28.5%。


二、外贸资讯

(一)关税动态

● 美国对多种钢制家用电器加征的50%关税6月23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发布的通知,本次关税调整将八大类家用电器及相关产品新增为“钢铁衍生产品”,包括洗碗机、洗衣机、冰箱以及烤箱等,统一加征50%的关税,征税金额将根据各类产品中所含钢铁组件的价值进行核算。不过,如果产品使用的是在美国本土熔铸的钢铁原料,即便在海外完成加工,也可以免于加征关税。

(来源:央视财经)

● 欧盟和美国的关税谈判又有波折

6月11日,据彭博社报道,欧盟与美国的贸易谈判,可能会延长到7月9日最后期限之后,这一举动被视为是欧盟对特朗普关税威胁的软性反击,即使面对50%的惩罚性关税,欧盟也不愿在谈判桌上匆忙妥协。据报道称,如果无法在7月9日前达成协议,美国将对欧盟几乎所有出口商品征收50%的关税。这一举措很可能引发欧盟的报复性措施。

(来源:证券时报)

● 美国将进口钢铁的关税从25%提高至50%,6月4日生效

美国白宫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保护美国钢铁行业免受外国和不公平竞争的影响,从6月4日起,美国进口钢铁关税将从25%提高至50%”。特朗普还表示,之前汽车制造商在加拿大、墨西哥、欧洲生产零部件,这让他很困扰,但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包括特斯拉在内的美国汽车制造商“必须在美国生产整车”。

(来源:央视财经)

(二)国内看点

● 中行上海市分行成功落地保险机构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首单业务

6月11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的指导下,中行上海市分行成功为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保险机构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项下外汇支付业务。此项业务的成功落地,不仅是该行助力上海打造国际一流再保险中心的生动实践,也标志着高水平开放试点政策在金融领域实现关键性突破。

(来源:中行上海市分行)

● “信上海”信保政策服务包简介

为大力促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外贸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上海市出台“信上海”信保政策服务包,并已通过“随申办”精准推送企业法人。“信上海”信保政策服务包可有效帮助企业规避贸易风险、拓展多元市场、融通运营资金,为企业搭建出口信保、出口退税、普惠融资、政策结算、咨询培训等政策服务通道,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

(来源: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

● 主动授信送“贷”上门,“沪贸批次贷”亮相第十一届上交会

6月11日上午,第十一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简称“上交会”)在上海世博展览馆正式开幕。本届上交会以“开放合作:赋能新质生产力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总展会面积达3.5万平方米,参展企业数近千家,参展规模创历届新高。在市商务委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沪贸批次贷”普惠融资产品亮相“数智上海 链创未来”展区。

(来源: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

(三)国际看点

● 日本4月对美出口四个月来首降,贸易顺差收窄

据日本财务省公布的数据,日本4月份对美出口同比下降1.8%,为四个月来首次下滑。此次下降主要受到汽车和其他机械,如芯片制造设备需求减弱的影响。相较于3月份3.1%的增幅,此次下滑是自去年12月以来的首次。日本4月份整体出口同比增长2.0%,增幅低于3月份的4.0%及市场预期的3.1%。在日本经济第一季度出现萎缩的背景下,政府急需与特朗普政府就关税减免达成协议以提振制造业。

(来源:观点网)

● 关税截止日逼近,亚洲对美出口飙升,多个经济体创纪录

在特朗普暂停所谓“对等关税”截止日期7月9日临近之际,亚洲多个经济体对美国出口飙升,进而使得美国与亚洲地区的贸易逆差持续扩大。据报道,越南、中国台湾和泰国均在5月份创下对美出口新纪录,显示企业正争分夺秒将货物运抵美国,以规避可能的高额关税。市场预测美国5月贸易逆差将达910亿美元,推动2025年迄今逆差总额接近6430亿美元,远超历史同期纪录。

有分析指出,如果特朗普在7月初对亚洲各经济体征收历史性高关税,目前的出口激增态势可能迅速逆转,从而冲击整个地区的经济增长。

(来源:华尔街见闻)


三、国别监测:坦桑尼亚电力基础设施行业市场开发潜力

坦桑尼亚是非洲少有的政治局势稳定、社会安全形势较好、经济发展潜力较大的国家之一,尤其是哈桑政府上台后,积极改善营商环境,重视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发展,在基建、能源、矿产等领域积极吸引外资,为中国企业的参与提供了重要机遇,但也面临着一定挑战。

(一)坦桑尼亚电力基础设施行业市场结构及政府规划

电力市场主要由国有企业主导,但鼓励独立电商参与。目前,电力市场主要由国有电力公司坦桑尼亚电力公司(TANESCO)主导,拥有坦桑尼亚大陆大部分发电、输电和配电设施,包括1694.6MW装机容量发电厂、57个变电站、各类输电线5896.3km等。为发展地热资源,TANESCO成立子公司坦桑尼亚地热发展公司(TGDC)。同时,政府鼓励私营部门参与,目前Songas、Independent Power Tanzania等独立电商供应了30%左右的电力。

电力覆盖率较低,政府重视行业发展。2023年坦桑尼亚电力装机容量1899.1MW,以燃气和水电为主,占比分别为63.2%和31.8%。电力覆盖率略高于30%,近5千万人用电困难。当前,坦政府重视电力基础设施的发展,叠加大型铁路线路的电气化需求,未来电力具有一定发展潜力。根据2020年《电力系统总体规划》,坦桑尼亚未来将重点发展水电、燃气及煤电,目标于2030年实现覆盖率100%,并注重电网扩建计划,计划加强与肯尼亚、赞比亚等邻国的联网及电力贸易,长期投资规模超500亿美元。

(二)坦桑尼亚电力基础设施行业项目开发计划

坦桑尼亚重点开发水电、燃气、地热、光伏电站项目,但由于缺少资金,多个项目被搁置或取消。水电仍是坦桑尼亚重点发展对象,目前约10个项目在建设或计划阶段,其中规模最大的为朱利诺2115MW水电站,其他项目包括Ruhudji等。燃气电站方面,Astra Energy将以独立电商开发350MW的燃气电站,而Kinyerezi三期和Kinyerezi四期项目被搁置,Mtwara等项目同样需要资金支持。

地热方面,据坦桑尼亚地热发展公司(TGDC)估算,坦桑尼亚有超过50个地点适合开发地热发电,涉及规模或超5000MW,目前重点开发Ngozi、Songwe、Keojo Mbaka等项目。光伏方面,卡哈马、希尼安加等项目正在推进,Manyoni二期、Ikungi二期等项目正在筹备。风电方面,政府原计划开发多个风电项目,但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多个项目被搁置,目前政府重点推动Singida项目。

坦桑尼亚政府积极推进大型项目及区域电网互联项目。近期在推项目包括东北部电网、坦赞电网互联项目等,中资企业参与了SGR-1输电线路、坦赞电网互联项目等。未来坦将重点开发围绕朱利诺水电站的电网项目及400kV坦桑尼亚-刚果(金)(740km)等跨国输电线路建设。世界银行资助的农村电气化扩建计划正在进行中,规模共约13.2亿美元,包括改善农村电网、提供可再生能源供电等。

(三)坦桑尼亚电力基础设施行业重点项目

1.朱利诺水电站(JNHS)

该项目位于坦桑尼亚东部鲁菲吉河,总装机容量2115MW,年发电量估计为59亿KWh,总投资约29.5亿美元,由坦政府财政预算支付,资金来源为承包商El Sewedy Electric从非洲进出口银行获得的5亿美元贷款、坦政府从非洲联合银行获得的4亿美元贷款及从CRDB等国内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该项目由TANESCO开发,总承包商为埃及公司Arab Contractors和El Sewedy Electric组成的联营体,工程建设于2019年启动,截至2024年7月,9台涡轮机中已有3台开始运转。

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东非第一大水电站,使坦装机容量翻番,可满足国内生产和生活用电需求,并将创造1万个以上就业岗位,带动电网建设,吸引外资和促进工业化及经济增长。通过区域电网互联项目,坦桑尼亚有望从电力净进口国转变为净出口国,每年可获得约3至5亿美元外汇收入。但水电站受天气影响较大,并有可能降低其他电力项目的开发需求。

2.坦桑尼亚-赞比亚电网互联项目(TaZa)

历经20余年的考察和协商,坦桑尼亚政府与世界银行、欧盟以及法国开发署(AFD)于2018年启动了坦桑尼亚-赞比亚电网互联项目(TaZa)。项目成本估计为6.1亿美元,世界银行提供4.55亿美元贷款和0.1亿美元赠款、法国开发署提供1亿美元贷款、欧盟提供0.3亿美元赠款。该项目是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坦桑尼亚-赞比亚区域输电走廊的最后一部分,将连接东非电力池(EAPP)和南部非洲电力池(SAPP),促进区域电力贸易。根据世行估计,TaZa项目的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约为26.4%,净经济效益估计为17.18亿美元,并将带动坦经济的增长。


四、行业监测:跨境广告投放风险激增

跨境互联网广告服务商是指在诸如Google、Tiktok等境外互联网平台提供广告相关服务的公司,其服务内容包括广告开户、投放策划、创意制作等,主要服务对象包括跨境电商公司、MCN、游戏提供商、短文及短剧等内容提供商等。

在全球经济数字化转型及跨境电商兴起的浪潮中,我国跨境互联网广告行业也应运而生、蓬勃发展,但机遇与风险共存,跨境互联网广告服务因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文化、法律和技术环境、第三方平台规则、政策监管等,在管理广告投放方面面临着诸多风险与挑战。

另一方面,跨境互联网广告服务商往往拥有较多买方,诸多中小型买方在运营能力、风险控制及偿付能力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也可能给跨境互联网广告服务商带来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为此,针对跨境互联网广告服务业务,中国信保为相关企业提供以下几点建议:

(一)充分了解交易对手。包括境内外关联企业、主营业务、主要人员基本信息等,如跨境电商广告服务购买方实际经营主体名称、买方在集团中的定位、经营品牌、各平台店铺数量、名称、流水、排名,主营产品名称销量,运营团队主要人员背景,采购服务资金来源等。又如,MCN广告服务购买方的当前市场地位、服务品牌、合作主播情况、财务状况等。

(二)规范签署广告服务合同或协议。要求跨境电商广告服务购买方签署服务合同或协议(公司盖章及有效授权人签字),同时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关键条款,包括贸易双方名称、广告投放时点、广告服务节点确认方式、结算流程及方式、结算账期、广告服务返点计算规则、合同有效期限等。

(三)定期跟踪广告投放并对账。结合企业自身管理要求,定期跟踪广告账户投放内容与广告服务购买方的主营业务是否适配、是否违规;及时沟通充值、消耗及平台返点情况,同时及时开票,并每月定期与广告服务购买方通过邮件进行对账。

(四)增加担保等追偿手段。尽可能实地探访和获取境内资质较优的主体担保,同时在签署担保函之前,对担保函的内容及有效性进行法律评估,确保担保真实、合法、有效。

(五)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近年来,全球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迅速,跨境互联网广告服务购买方在风控及偿付等方面能力参差不齐,建议跨境互联网广告服务商适当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降低风险。一旦发现广告服务购买方的任何风险异动,建议及时向中国信保通报可能的损失,并配合中国信保进行调查追讨,保障自身应收账款的合法权益。


五、案例分析:蜂蜜那么甜,交单吃黄连

质量纠纷通常是农产品出口企业不得不时常面对的问题。面对这个问题,不少企业由于缺乏经验往往不知所措,被国外买方恶意拖欠货款,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一)案件简介

A企业向西班牙买方出口一票蜂蜜,货值约5万美元,合同约定货到港后25天付款,因未如期收到货款,故向中国信保报案。中国信保海外渠道介入调查后,买方主张A企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故拒付货款,并提供了合同约定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其主张。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难道真的是我们出口企业的产品出了问题?

就在此时,A企业也提供了一份由同一家机构出具的证明其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同一家检验机构,不同的检验结果,难道是检测机构的检验出了问题?谁的报告是真的呢?

经比对两份检验报告发现,两份报告使用的检验方法不同,而详细梳理证据材料发现,双方在合同和往来邮件中已明确约定了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C13,SMR,TMR,F/G),但西班牙买方所使用的检验方法非合同约定的检验方法(NMR)。

同时,A企业还提供了西班牙买方在合同签署前对蜂蜜样品确认质量合格的书面证据。

(二)案件分析及建议

事已至此,真相大白。

A企业解释两种检验方法虽然都可以检测出口货物,但是检测结果会大相径庭,且根据行业惯例,不同检测方式下,货物定价完全不同。西班牙买方设想通过混淆检验方法来拒付货款的企图在真相面前暴露无遗。

最终中国信保采信A企业的证据、主张,及时对案件进行定损核赔。

面对海外买家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货款的案件屡屡出现,中国信保给您提供以下建议:

1.严格约定质量条款。对于较容易出现质量争议的农产品行业,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检验标准、检验机构、检验方法和检验时间等条款,如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议与买方书面协商质检条款。

2.力争检验合格再出运。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合同约定出运前检验条款,并在获得对检验结果的书面认可后再行出运货物。

3.注意保留书面证据。书面证据是确定贸易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补充证明材料,对于合同未约定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的事项,贸易双方交互过程中留下的沟通记录往往会成为解决争议的关键,因此建议出口企业对诸如产品质量问题等重要事项的沟通保留书面证据。

4.事前开展资信调查。建议广大出口企业加强事前风险防范,在与海外买方签署合同前,通过中国信保对海外买方开展资信调查,以便掌握买方是否存在不良记录,谨慎开展交易。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联络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上海分公司编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