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光彩会被评为3A级社会组织

信息来源: 浦东新区工商联   |  发布日期:2021/01/15

近日,浦东新区光彩事业促进会被浦东新区民政局评为3A级社会组织。

光彩事业简介

1994年4月23日,在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组织的推动下,10位民营企业家发出了《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的倡议,号召全国先富起来的民营企业家到老、少、边、穷地区扶贫开发,促进共同富裕。27年来,在“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义利兼顾、以义为先,扶危济困、共同富裕”的光彩精神指引下,光彩事业的火种在全国各地点燃,为中国特色减贫道路贡献了民营企业的智慧和力量,光彩事业已经成为广大民营企业家践行社会责任、做合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重要平台。从中央到各省市县区均设立了相应层级的光彩事业促进会组织。光彩事业既是组织民营企业家参与扶贫的事业,也是统一战线加强民营企业家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2015年,光彩事业作为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抓手,写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肯定光彩事业和“万企帮万村”行动,希望广大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要求“万企帮万村”行动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对民营企业踊跃投身脱贫攻坚表示非常欣慰,勉励民营企业家踏踏实实办好企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浦东光彩会简介

浦东新区光彩事业促进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是由浦东新区区委统战部、浦东新区工商业联合会、浦东新区总商会组织推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倡议发起,主要由民营企业和在浦东新区投资的港澳企业、民营经济人士等工商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履行社会责任,实施社会扶贫的具有法人地位的联合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经费来源基本全部来自企业捐赠。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浦东新区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共产党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本会与浦东新区工商联合署办公,浦东新区工商联主要领导兼任浦东光彩会理事会领导职务。

本会的宗旨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配合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开展工作,坚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主题,弘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义利兼顾、以义为先,扶危济困、共同富裕”的光彩精神,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扶贫、合作开发,为消除贫困、促进社会进步与和谐、实现共同富裕,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贡献。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 配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引导、组织民营经济人士实施社会扶贫开发,在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兴办光彩事业项目,开展光彩事业活动;

(二)动员、组织民营经济人士参加扶危济困、抗灾救灾、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

(三)为会员履行本会宗旨提供服务,反映民营经济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宣传、表彰会员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向有关方面推荐优秀人才;

(五)开展扶贫开发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鼓励、支持在浦东新区投资的港澳等工商界人士参与光彩事业;

(七)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光彩事业深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八)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

捐赠方式

企业和企业家个人捐赠全凭自愿,如有捐赠意向须事先填报《捐赠意向书》并签订《捐赠协议》(资料向联系人索取),并通过从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捐赠:

单位全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银行帐号:316191-03001612955

开户行:上海银行世纪大道支行

联系人:浦东新区工商联经济联络部 曹雄

联系电话:68540253,13512181800(微信同此号)

捐赠者可以获得:

1、上海市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企业财务入账可享受慈善类发票税前抵扣优惠。(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颁发捐赠证书。

3、每年区工商联执委会上将进行光彩事业表彰,捐赠10万元以上企业将获得“浦东新区光彩之星”称号,捐赠5万元以上的企业将获得“浦东新区光彩事业贡献奖”。

4、企业或企业家个人的捐赠事迹及其参与光彩事业的成效将计入“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作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打分依据,直接影响综合评价体系的总分,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企业今后政治安排及推优评先的必要依据。

捐赠金额不论大小,都体现了社会责任的担当。工商联、光彩会将对光彩事业优秀单位和个人加强宣传报导,开展表彰评优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公众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