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垃圾分类,党员先行”主题活动

信息来源: 宝山区工商联   |  发布日期:2019/07/12

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倡导绿色环保、勤俭节约、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部署。近日,习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他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

为响应号召,宝山区工商联钢结构(商)协会理事单位沪港律师事务所作为上海市文明单位,党支部结合律所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以“垃圾分类,党员先行”为主题的专项活动。沪港所党支部书记秦红英为大家进行了“垃圾分类”的主题宣讲,介绍了垃圾分类的一些常识,并多次通过微信等线上方式推广“垃圾分类”理论知识。在日常工作之余,大家积极讨论交流,进行了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党支部委员栾国庆律师对垃圾分类的具体内容作了简要介绍,党员们积极参与。

6月13日,开展了以垃圾分类为内容的测试,大家积极参与,大部分同志取得了优异成绩。秦红英要求党员及全体律师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为改善生活环境做努力,为绿色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垃圾分类,党员先行”会上,大家对湿垃圾、干垃圾的分类进行了讨论总结,并得出共识:湿垃圾和干垃圾的区分不以含水分多少为标准,湿垃圾一般是较易腐蚀的,且能被土壤直接分解吸收的有机物,如瓜果皮屑,食物残渣等;干垃圾作为兜底的,一般除去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湿垃圾之外,可归于干垃圾。值得注意的是榴莲、椰子等较硬的果壳,含有水分的湿纸巾也应归于干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