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广昌建议鼓励规模民间金融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1/23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说,我国目前银行业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民间借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民间借贷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对于活跃金融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特别是在支持广大中小企业成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刑法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较难把握罪与非罪的区别,导致对民间借贷的不适当压制,有违立法本意,建议取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民间借贷中的一些招摇撞骗及其他非法行为,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