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生物医药领域产学研医合作项目牵头企业的通知(2012)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1/23

 

发布时间:2012-02-29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生物医药企业和科研院所、医院的产学研医深度融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成果的本地转化力度,探索科研项目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模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征集2012年度生物医药领域产学研医合作项目牵头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学研医合作项目牵头企业应符合的条件


1、在本市注册的生物医药领域生产型企业;


2、有重大科技攻关的需求,符合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希望与相关的科研院所、医院开展合作攻关研究。


3、具备将科技攻关所形成的成果进行产业化生产的能力,并承诺同步开展在本市产业化生产的前期工作。


4、研究经费由企业和市科委共同投入。企业投入经费比例不低于市科委投入经费的3倍,且企业在三年内应至少投入600万元。市科委和企业共同投入的研究经费总额的60%以上(含60%)用于合作单位开展研究工作。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1、申报方式:委办局直荐,区县、产业园区推荐,社会机构保荐,企业自荐。


2、申报程序:申请企业下载并填写申请材料(附件1),于3月6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文件一份及企业2010、2011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各一份报送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促进中心。


经评审后,市科委将择优确定若干牵头企业予以支持。


三、申报受理地址与联系人


1、申请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促进中心307室(浦东张江李时珍路288号)。


2、材料报送联系人:彭卡,50800300-335


3、申报事宜咨询联系人:


化学制药:李积宗,50800300-339、董树沛,23119268;


生物制品:李   艳,50800300-337、董树沛,23119268;


现代中药:彭   卡,50800300-335、俞曼雷,23112495;


医疗器械:方淑蓓,50800300-386、吴  杰,23119280。


附件:生物医药领域产学研医合作项目牵头企业申请书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