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实施办法》9月1日起施行,来看图解→

信息来源: 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  |  发布日期: 2026-07-28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加强政策跟踪问效和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实施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见↓